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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片无极限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咕~~(╯﹏╰)b还是看完了什么心态?气死了的←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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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司法疏漏!!!!!!
建议大家找找网上的影视资料,就会发现CASEY ANTHONEY是如何一个冷血,扭曲,愚蠢,自私,撒谎成性的可怕女人(这个案子在美国网络媒体引起巨大轰动,所以有大量资料)
电影只能给一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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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母亲后备箱载着一个腐烂的婴儿满街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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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Casey就是凶手!严重质疑美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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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抓马不意味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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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相对客观的法庭记录阐述鲜明的主观情绪,结果两面不讨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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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影片我个人也无法确定被告罪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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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子拍得并不好,主观上感觉那个当妈的不是个善类,或许就是她干的,没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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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检察官Ashton最后无奈含恨道:“I believe in karma. And karma has a way of balancing the scales.”一个半小时时间用公检角度冷静叙述整个漫长司法过程,因此有了纪录片的质感。人生在世最可怕的一点是,你永远不可能真正知道“真相”,只能通过抽丝剥茧的证据和逻辑推理来无限接近它。2014.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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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不得而知,不过法律就是法律,契约始终是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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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考虑这部片子拍的怎么样,单就这桩案子来讲证据至上本来就有利有弊,但一想到是真实案件还是很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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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揭其短,也是自我的一种宣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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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很想讲好一个故事,但是它失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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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无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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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审全过程都很详尽,与此同时比较偏向于控方,其实这片子已经把凯西定性为有罪之人了,难得的是没有一丝多余的情感释放,做得很节制,甚至于做到了“表面客观”。由此可见,法律只是司法程序上做到公正,真相永远不可能一上公堂便就此揭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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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不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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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显虚张声势的法庭戏,可惜了好题材。Rob Lowe是唯一的闪光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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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算伪记录还是剧情式还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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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材不如直接搞纪录片,拍得像罗伯劳电视剧里的某集拖出来搞了个加长😓罗伯劳真好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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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片无极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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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证据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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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5
我对律政、庭辩感兴趣,所以觉得本片不错,虽然明显站在控方立场,但辩方的辩护仍能令观众产生“哇,好有道理”的感觉,在我心里,这就是庭辩戏的高阶段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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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男癌令人捉急,好题材拍得平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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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的好处就是只要证据不足就不能定罪,人性是善的,判一个人有罪比放过他从普通心理上来说更容易,所以陪审团最后都选择无罪。宁可不判也比冤案好。2014.5.28 on line ( on the train from Poznan to Gdans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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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铺直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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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错了么,这题材不该拍成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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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一般演的一般看的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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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了美国的审判过程和司法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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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还原的片子, 要塌下心慢慢看~ 剧情进度很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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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我也不知道哪里错了 就是错了就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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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了一个题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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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手法不行 全是对话和电视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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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律师表现不错。控方证据确实不过硬。感觉侦查的不够彻底,就那么几个证据,连死因都没有明确。至少应该把所谓溺死的过程详细查个够,并去寻找漏洞;还有这小孩子平时怎么样,邻居们是否见到她被漠视和虐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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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令人鬱悶,以電影呈現來說,檢方證據確有不足,但要我相信這是意外,他馬的我不信啊,如果以被告所說他早知道女兒掛了,那他這段時間還能過的這麼自在才更奇怪,一個小女孩無辜慘死,竟然沒一個人需要負責,這時候真的會希望要是真的有像影劇般這麼神的CSI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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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呀 这么看柯南的大部分案子 犯人不招 全都定不了案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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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想知道真相,孩子到底是不是她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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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得太作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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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设计美国司法审判制度者的伟大之处,不是通过它(司法审判制度)打击了多少罪犯,而是避免了冤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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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就这样发生了,到底错在哪里?不理解陪审员的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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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怖到无法继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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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纠结了个毛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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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事件改编。拍得一般演得也一般。(居然看到了true detective的熟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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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用于一级谋杀指控的证据事实上只有两项即头盖骨和胶带,然而头盖骨的完整以及胶带表面不存在DNA和指纹使得凯丽死因无法确定,主观故意性自然也无法得到证明,一级谋杀罪显然不可能成立。8岁起被父亲性虐待的凯西在18岁时生下了这位可能永远没人知道父亲是谁的孩子,又在孩子4岁时令其陷于死亡,固然可恨却也有可悲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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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就是拘留几天这么轻的罪名,以后还是先看过豆瓣评分再看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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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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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无法终结的真实案件,在法庭上任何事都可能发生,丑陋、攻击等等我们想得到,想不到的让人憎恶的事情,因为它是真实的,让我们不得不正面对待很多问题。庭审不是很精彩,所有的搜证都很无力,如果是"法证先锋"应该没有死角了。很失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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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的无罪与法律的罪过,在形式上构成一种矛盾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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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的辛普森案,庭系不错,逻辑梳理、策略、切入角度、证据拆细、庭辩都可圈可点。在米国,律师很重要,在天朝,律师的关系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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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确实足以成为第二法庭,很多时候,它的判决执行得并不比司法系统软弱——哪怕它与法庭作出了不同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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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 fa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