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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电影是拍给大众看的,有些电影是拍给电影爱好者看的,有些电影是拍着电影制作者看的,布列松的电影是拍给导演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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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特写和声音所形成的狭窄空间把米歇尔的心囚禁起来,初次偷窃和最后的偷窃都在赛马场,特写刻意把双手之外周围的警察排斥出画框,疾驰的画外马蹄声时刻令人提心吊胆,当米歇尔掏出一叠钱的手被拷住,他几乎自投罗网为了从罪恶感中得救;与警察谈话时手有节制地停顿一下再大力扔书,他冷酷的行为从停顿中有了挣扎。布列松擅长运用期待镜位,譬如在地铁站镜头对准失窃者的脚,脚转过方向朝着米歇尔,当众要回钱包,这次失败让米歇尔心生恐惧,摄影机选取楼梯底部的位置,仰拍他警觉地放慢脚步,镜位没有提示危险源,米歇尔探望母亲时也将期待镜位选在家门前,等米歇尔入画他却转身离开,暗示与他人接触心灵的期待落空。宗教的救赎体现在警察带来珍妮的信,牢门打开,一束光驱散了囚室的阴暗,他愿意接受爱的距离,但这种严肃深沉的劝诫不是笔者的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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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日。什么“最当代的影片”?美女为什么要喜欢一个木头小偷?为什么?谁能跟我解释这个?看在偷窃镜头确实很美的份上,打个3星顶天了。一部故事片最重要的是要叙述一个逻辑完整的故事,伟大的电影可以延伸到各个时代中去。这样的电影堪称伟大的话,你让《十二怒汉》《东京物语》之流情何以堪啊啊啊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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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苏联221min的《罪与罚》原版,布列松就像写了一篇读后感。演员没有表情,但是巴黎有表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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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0 主人公Michell和另两个同伙在火车站集体作案的大量镜头串联,虽然没有一丝特技,却是描述偷窃场面最精心动魄最有美感的。被后人称为"指尖芭蕾"。然后,你就会明白《天下无贼》中的偷窃场面是多么的表面,多么虚假粗糙。而港台片中的神偷大盗们的传奇也不过是唬人的小儿科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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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角是非职业演员,他眼睛里总有一小团火,忽明忽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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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片就是老塔所说的“真正观察生活”的电影,导演对于一个虚无主义者心理变化的掌握相当精妙准确,同时扒手的神情、动作无不细腻、真实(无表情表演在我看来反而是恰当的),将“扒”比做“指尖芭蕾”不仅是对这一动作美学的肯定,更是对布列松本人的肯定,其他同类型电影在它面前黯然失色、毫无美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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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练的形式秒杀那些花哨的警匪片。对罪犯的社会性和本质性的讨论恰到好处。男主演得真好,绝对是小偷界的经典形象。不过在拒绝了母亲、朋友、警察的拯救之后,他最后还是相信了爱情,布列松不常留下这样的活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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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极简版[罪与罚],指上芭蕾与爱的救赎。2.抽离环境,无定位镜与大远景,零面部特写,中近景视平线机位+偷窃特写组接为主。3.演员模特化木偶化,女主依然极美,转场均用叠化或淡入淡出。4.巴洛克配乐仅在几处出现,渲染情感。5.如此极简风格,须以画外音和日记辅助叙事,补情节描心理。6.3分钟上帝。(9.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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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MP4上看的,看了五分钟手抖了一下,播到下一个片子《推销员》那里去了,我一边想着“咦,圣经推销员真是一个普遍的职业啊~”一边看了十分钟的《推销员》,然后才意识到我放错片子了…都没有意识到语言变了囧 老年痴呆了 痴呆了痴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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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仰上帝,但只信仰三分钟”的布列松,竟然把扒手行业拍出了神圣性。极简主义的镜头熨平了几乎所有剧情波动,只在行窃时让观众情不自禁的跟着心跳加速。这样的调度就如高空走索,最后短促而意外的爱情变奏还挺大胆的。PS男主手指真是又修长又漂亮,看他行窃就像在看指尖芭蕾…(我错了各位扒手大哥莫来扒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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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式与内容上的简洁得独一无二;2,没有表演;3,电影由镜头组成,重新诠释格里菲斯的伟大发现;4,关注人物的动作;5,法国的电影风格一目了然;6,画外音组织结构,类小说,5,偷窃理论来自《罪与罚》;6,在法国,罪犯也是艺术家;7,法国电影关注青年,是精神;意大利电影关注普通人,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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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的时候看了也是白看,这种去掉所有细枝末叶只保留核心情节的拍法,需要导演对自己的能力有多高的要求和自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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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布列松,真是令人惊叹。扒窃过程就像魔术,而人物内心的变化又像跌宕的小说(且完全没写在脸上)。“无表演”的冷酷感(汗,这么说来,阿基考里斯马基的无表演显得幽默多了),据说他从不重复使用一位演员,因为“一部电影已汲取他们全部的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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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布列松。无法进入,十分茫然…… / 二刷D→B+。这次看居然观感有些像反面的《乡村牧师》。像是一种心理-物态-心理的回环曲线。最迷人的是中段,独白与动作作为两种形式上分立的力量相拉锯,盗窃也由外在现实反向侵入内心世界(拉门的细部姿态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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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致描绘小偷所处环境与精神的孤独。生活虚无,需凭借什么来排解,他将偷窃视为艺术,不为道德法律等规范所牵制。身处牢狱,时间空间都不再自由,爱情成了唯一指望。他再次将爱情视为艺术,投入其中倾尽全力。所有事情都只是排解孤独的一种形式。空虚感类似筋疲力尽,不如其纯粹,也因此比其容易妥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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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地下室手记》里的人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卑微又极端自大,冷漠却又很细腻。这部电影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他是唯一的,独特的讲述者,而镜头却充当了评论员。第一次行窃后的洋洋自得立马切到被捕;得知母亲病重切到酒吧练习偷窃……这都是镜头在微妙而又冷静地切割着这个年轻人。#资料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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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列松真的神奇啊,偷窃不仅被描绘得如此优雅而富于技巧性,而且还有一种神圣感(尤其是遇到偷窃老师的时候音乐都飞起了),全程简洁流畅毫无矫饰,但又处处精心谋划。虚无、无趣、冷淡的人生最终获得爱的救赎,天使般珍妮与主角相互依偎。重看重看重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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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机死盯紧密太有压迫感。纪录片一般,将一个受到《罪与罚》启发的道德悲剧,通过人物展示出来,结局有点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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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部警匪片,却实实在在是冒险片。对行窃手法有事无巨细的展示,每次动手过程都让人心跳加速。第一次看布列松,比故事更重要的是心理活动。他无意探讨善恶、人性,他让观众思考的问题是,年轻人该选择怎样的生活和爱?我们有权利去审判吗?女主角真是美到不可方物,为了她谁能不甘愿去犯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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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電影中的主視角在電影本身的敘事中往往是作為全知視角的一部份,布列松在此片中無疑將自《死囚越獄》中引出的主觀性敘事帶入了幾近純粹的地界,攝影機的移動與時間的對切不可思議地劃出了內心動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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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比绝大多数的悬疑片还要扣人心弦? 2016.12.10 @法国文化中心 布列松有一种“零调度”的调度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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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词太多。2.刻意布置与安排出来的极简,不是真正的简,而是极繁。简到过份就是多,多余的多。3.同理,刻意的脱表情,无表情,本身就是一种表情:人为的、造作的、不合理的表情。4.该有表情处无表情,该无表情处有表情。5.处处都是匠心,处处都是雕琢,处处都是设计,处处都是痕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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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中第一次偷窃就展现了男主对于女性包包五金构件的熟稔程度,哈哈,显然这对我来说太难了。之后几次团伙作案实在是太精彩了,简直目瞪口呆,不得不说扒手也是一门手艺了,不过移动支付普及后,估计这门手艺得大面积失传了。由于故事原型来自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同时采用了大量的旁白叙事,所以文学性很强,但是戏剧性很差,黑白的画面配合面无表情的表演使得整部电影展现出非常冷峻的气质,且进一步加强了所谓文学性。可怜男主被钓鱼执法,当年没有真人秀,否则就可以华丽转身去《挑战不可能》节目用表演扒手的方式进行反扒教育普及,又精彩又体面还能名利双收,生错时代呀,不过最后依然抱得美人归,也不亏了,女主是真的美。故事告诉我们虚无是很可怕的,否则会陷入到扒窃带来的成就感中无法自拔,所以要多看电影,做一个影迷就挺好,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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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星半.《扒手》是布列松创作生涯中堪称转折性的作品:一方面是来自《乡村牧师日记》的文学与影像既同一又对立的错位感――电影从未因"内容"的"重复"而沦为旁白的附庸,相反,它用先天的描述性语体和细节极其丰富的声音而与文字产生共鸣; 另一方面则是先现的晚期极简风格――那时他意识到声画自身"谐振"的能力,毋宁说,一种足以取代文学的"电影书写". 不过本片中流动影像之"快"与文字描摹之"慢"尚未调和,以致前半部分有些场景产生了不自然的凝滞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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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拍给导演看的电影。欧洲一列大师作品有个共同的情况:我能感觉到他们的感情,甚至也能链接在我身上,但我不相信他们。结尾我也不相信有啥感情。也是这是间离着的minimalist的感觉。换句话说...我看布列松的电影就像抑郁最严重的时候看外部世界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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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重刷。勉强及格。日记体的形式加布列松的时间结构,让这部电影的容量显然大于76分钟的片长。男主和朋友相聚时离开,无人的座位在一次挖剪后依然无人,又一次挖剪后,俩朋友返回座位——这个镜头交代的时间就是“两个单位”,虽然你并不知道一个单位是多久,但布列松的手法提示你这是一部经过压缩的电影。面无表情的男主全片做了三件事:磨练扒窃技能并持续工作、躲避警方的纠缠、和母亲以及女主的交接,电影用刻意放慢的角度,好像确有其事的展示扒窃的细节——这个反社会行为简直有魔术的魅力,男主虚无主义的举止也有种遭放逐的神性,然而女性角色把他拉回到人的状态——在他被捕、跌落神坛以后。也许这是一个自命不凡又频频碰壁的艺术家,幻想自己终能得到佳人包容的梦吧,这个梦挺有普世性的,不过故事编的并不紧凑,男主不止僵硬还有些躁郁毛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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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特的极简主义风格:大量留白,叠化蒙太奇顺接。日记式的人物独白进行第一人称叙述,这一点很接近《局外人》的叙事。行窃时采用固定而与物体平行的低机位固定“注视”镜头为营造紧张感。影片完全是加缪式的“荒诞—反抗”母题,偷窃不再是犯罪或者职业而是与虚无反抗的手段,另一种意义上的"艺术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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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影城重看;疏离如局外人,节奏如散文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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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主人公上楼的镜头序列似乎能说明电影的一切:在画面中,环境永远先于角色出场,并在静止中确立其主体地位,而打破静止的角色仿佛也只是匆匆过客。但另一方面,画外音的步履声从未停歇,通过简洁的音效设置将不同的场景串联成完整的空间,精准构建起观众的预期,仿佛角色无处不在。于是我们得到了本片的视听密码,环境优先于角色,而声音又先行于画面。先声,后视,再感,也许此三步便是极简主义的真理,关于电影以何种方式给予观众预期并提供答案,《扒手》便是此中极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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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列松拍电影的效率比米歇尔偷东西的效率还高。表演空间被压榨到仅剩只言片语与眼神的忽明忽暗,却仍产生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情感不是被悬置而是被延宕。很难不想到《局外人》——同样决绝而坚实的写作,只不过一个用的是笔,一个用的是摄影机 @2022-08-15 17:5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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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52人在豆瓣评分。2024年10月3日。也许是字幕问题,也许是演员(长相不喜)问题,也许是自己问题,电影完全看不下去(比如前半段中在地铁拿报纸遮掩偷窃,离别人近到有点侵犯人隐私了都)。也许这是典型的作者电影、艺术电影,但绝不是有趣的电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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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既往的难看着~~好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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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克制而流畅地展现偷窃过程。所有的人物都面无表情。过度的克制,便是做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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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Barrington-the prince of pickpokets:冰山李给十分,布列松罪与罚,天赋才能聪明,犯法社会必需,颠倒恢复原位,电车上报纸挡,手柔软弹球戏,表绑在桌腿上,组团作案牛逼,偷自己的母亲,赃物藏洞里呢,没生存的手段,还有很多路走,忍受酗酒私奔,转眼两年过去,接盘珍妮孩子,赌马失手小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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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的扒窃版,像一部略去大量心理描写而压到75分钟的长篇小说。观感虽闷,回味良多。很喜欢当代题材用巴洛克音乐串场。指尖上的芭蕾舞,这些漂亮的男人手指撸来抚去,是我想太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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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改编《罪与罚》。仍太多VO贯穿,这部主演却相当契合激情冷漠。精确配乐。一种救赎。关于极简与留白保留看法,有必要留待大银幕重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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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就像是Saul Goodman与Kim的距离,看似有间隔,实际爱和经历已经打破了所有的网与墙。亲脸拥抱却没有接吻类同于《春娇与志明》的尾声。扒手是手的艺术,怀疑是陀的心理,爱是最高的现实。The Prince of Pickpocke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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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列松的《罪与罚》,最冷峻的犯罪艺术与最冷峻的现代主义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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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仰上帝。。。只有三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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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上那场柔软的手偷盗戏真是太美了,早就收过DVD,所以影院里看到这段时还真有些激动。导演带观众走进小偷的世界,镜头转换行云流水,变戏法一样的剪辑,扒窃时的紧张与得手后的兴奋,与气质呆男一起沉迷这项“艺术”。北影胶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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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列松真的很愛陀式青年,也總讓愛情成為他們虛無死寂的心中最後的亮光。偷竊戲樸實的炫技令人像看魔術般瞪大眼睛。不帶感情、直敘感知的第一人稱旁白就適合一個自言自語的孤獨者,而他的自我也因面無表情的存在變得淡而微弱 彷彿被指上芭蕾的優雅俘虜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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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虚无而游荡,因未抵达而虚无,因时间未到而未抵达,直到最后一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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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上看别人偷钱包的片段惊呆了 一个看 一个眼线剪 一个路人穿越 一个路人背影跟随却停在观看目标对象前的背影上 这是镜头既不是pov也不是对象而是停在了中间!稍后偷钱包之后被人发现逼还 被偷人以脚出镜抢走男主的镜头 实在是太高了/火车站一场调度疯了 以及最后一场隔着铁窗的亲吻/主题上倒是跟希胖的rope很接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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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看重标
《扒手》是属于那种真正以影像自身来传达情感,而且因为所有元素都完美连接,甚至不应该被剖出断片的电影(就像布列松自己说的"不要用激动人心的画面去打动人,而要用画面关系去打动人"),完全体现了什么叫"可见和瞬间的行动,以及画面和声音的相互作用",是真正以电影语言本身进行的"创作"(这种电影才是真正的"Cinema",而大部分电影与之相比不过是有着"运动"的"Movie"而已)。我认为布列松的这种手法就是一种属于电影的"黄金比例"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最后那句"让娜,为了最终与你相会,我走过了一条多么不寻常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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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是一种手指的芭蕾”。虽然诞生在新浪潮同年,但却与典型新浪潮影片大相径庭,就如布列松本人一样,从来都看不透更难以说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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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杰作!这样的片子超越了电影这种艺术所能提供的东西,它已不仅仅是电影,它是诗,更是哲学。没有任何卖弄技巧之处,连人物的表情都是那么简单如一,但我觉得,这就是最深刻的生活。布烈松绝对是电影界的陀思妥耶夫斯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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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也是偷来的。为了与你在一起,我走了一条多么奇异的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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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手,也就是小偷,是偷窃,并不光彩的一件事,但这部电影却拍得如此优雅,一套行云流水般的操作,完美的犯罪过程,让人惊叹。
戈达尔:“布列松之于法国电影,正如莫扎特之于奥地利音乐,陀思妥耶夫斯基之于俄国文学。”
这部影片是布列松的第一部电影,也是他极简主义的最高艺术成就。(形式内容简洁,配乐极简或没有,表演极简或没有,回归电影本真,回归技术本身)
(塔可夫斯基原来还是布列松的狂热粉[捂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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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想到在我小时候,看剧还流行出租DVD的时代,有一天我妈租回一部剧,讲警察如何捕获小偷团伙。第一集上来就展示了大街小巷里小偷们极丰富的偷盗手段。我是看得入迷,我妈很不喜,看完前两集就把碟给退了。
如今再来看《扒手》,发现这样对普通人来说奇观化的偷盗方式,在50年代就被布列松拍出来了——然而并不是好莱坞大片花里胡哨的拍法,而是把这种奇观化的元素压制在他的极简风格之下。
国内好多讲电影理论的老师,总是在机械地讲「库里肖夫效应」,总是跳不出实验本体的例子。而布列松的电影是多么好的教科书级的示范,众演员像块木头一样,也可以被他化腐朽为神奇地展示出流畅的效果。
而他又把他的摄影、调度、剪辑,移植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的土壤上。真大师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