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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有趣了,真的好喜欢像弗兰这样的愤怒的人啊,愤怒的来源不是排他不是怨恨,而是来自对生活的热爱、观察以及对自己和社会(包括他人)的关系的反思!!!太棒了!!幽默又风趣,关键是真实犀利的让你无法拒绝她的愤怒哈哈哈哈。最后三集很出色了,真的是像在看Stand-up Comedy(而不是talkshow哈哈哈哈),非常喜欢Fran这种古板到和过去融为一体又能自圆其说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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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act that Martin Scorsese's only role in this series is laughing is fascinat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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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te money, but I love thin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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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马丁声控我想多听他哔哔两句来着,谁知道他就负责笑声part了,笑到肩膀拱起脖子消失,刚刚有冷静下来的意思,Fran又补上一句,然后马丁继续笑得花枝乱颤;为什么大多让我烦躁的事实从Fran嘴里说出来,甚至不算调侃,就是说出来,都可以接受了,第一集尤其,但也仅仅是第一集这样吐槽琐碎生活的,后面聊到其他特定主题就没有太多认同感;不再烦躁大概需要简单又困难的一个心态:除“我”以外都是“他们”,“全世界只有我这么做”不是获得孤独或特殊性,而是用夸大的方式跟自己阐明,你得放弃不必要的理解,放弃看清楚城市每一个行人的面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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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博学多才 每个话题抛过来都能金句频出 有意思的故事和际遇多得可以讲上几天几夜的没抵抗力 虽然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很可能心气高/脾气怪到难以相处 但周末晚上打开网飞又不是为了找朋友 作为听众 这三个半小时我过得和老马一样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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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作是《公众演讲》的续集,但又因更长的篇幅与片集化而在观感上比前作更加放松和从容。依然不认为勒波维茨的讲演时时刻刻都闪耀着幽默与智慧,斯科塞斯在纪录片中也存在数次由无动于衷至附和表演性大笑的突然转变。当然更重要的,是通过勒波维茨之口反观纽约这座伟大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两人对纽约的爱,通过对话引申出的电影、移民、出版、生活、建筑、出租车等等隶属于或私人或公众的调侃回想而显现。斯科塞斯继续在对话间穿插各种视频素材让语言描述变得具象却又是极个人的记忆速写,甚至还间接回顾了自己的迷影史与创作史,对《黑胶时代》首集曾展现过的The Mercer Arts Center倒塌事件的真实回忆,让斯科塞斯和他的作品成为了纽约的镜像存档,如同皇后区艺术博物馆中巨大的纽约微缩模型版图,他真的倾其一生热爱着这座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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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这是把伍迪艾伦的班也给接了啊(另外他终于遇到比自己语速快的人了);纽约这城市就像老太太一样愤世嫉俗、尖刻直接、永远在咒骂抱怨,但底色仍然满怀斗志且乐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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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才又自负的人是应该这样活着的。斯派克·李疯狂卖体育明星安利的样子真的是我一个体育狗都要看不下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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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负责导演、制片和提供罐头笑声,太可爱了,我宣布他的形象必须立刻代替所有圣诞老人和肯德基上校。勒博维茨的姿态太纽约犹太人了,就连她在句子之间张开嘴、舌头搅动的方式都让我想到另外几个纽约犹太人;还让我想到Jesse在和Ezra Klein那期播客里谈到的犹太幽默(不只是幽默,而是聪明——除了“wit”似乎没有更好的词),一种历史性的自贬和傲慢并存,这同时也是一种“纽约性”,对自己生活的城市永远保持着“民族志式的凝视”,观察、提炼、解释、讽刺、评判并引以为傲。她还让我看到了宽肩外套和宽松牛仔裤脚垂在西部靴外面的魅力,而且年轻时也太帅了,看得我腿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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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不喜欢纽约,谁不曾缅怀黄金时代呢。犹太知识分子式毒舌太对胃口了,拳拳到肉,固执得可爱。感谢Netflix让马丁老爷子拍讲究的纪录片继续焕发青春(bus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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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Fran开始卖弄她对手机的那点浅薄认知,就忍不住翻白眼。Come on!! 您都从来没发过短信,哪里来这么多仇恨呢?也是,马丁斯科塞斯都能交出像《爱尔兰人》那样老态龙钟的作品,完全可想见那一群人对当今时代有多么痛恨。这个时代或许没有那么好,但也绝没有那么糟。过分傲慢而又自我沉醉,全责怪科技吃人,其实是自己的好奇心早就死尽了。另外,别再吐槽时代广场了…多少人可能攒了一辈子的钱,才有一次机会来这看看。学学尊重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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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会以泪洗面,但是没有,一直很开心,直到最后一集纽约公立图书馆的镜头才绷不住了。纽约不是情怀,而是现实的存在,所有的烙印都无法抹去。Fran在体育那集有一句非常深刻的话,大意是,你应当直面的挑战,是那些你不得不做的事(工作、生活、活着),而不是你逃离这些后编造出来的目标和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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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潇洒的对话,傲娇而不令人讨厌的妙语连珠,不同意这是self-obsessed我觉得这是self-suffici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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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一个问题想问马丁,有那么好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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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个朋友不拍下来的确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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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聪明,不是大智慧,情绪大于观点大于论证,又自恋又自怜自艾,我是不太喜欢的,一集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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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后更喜欢的竟然是马丁,谁不想要一个笑得这么大声这么捧场的朋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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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bbish in a good way......可以作为伍迪艾伦电影的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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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s why I live in beijing, but I already left it.对于那些想要逃离北上广,或者已经离开了的人,她一句话给出了继续留在这个城市的理由,“我来自一个环境和治安更好的城市”,在纽约寻求的不是低房价和舒适安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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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这是斯科塞斯自《纽约黑帮》以后一直想做的事:喋喋不休地希望向世人系统地介绍纽约这个大都会。二人皆是知识分子,但即便从公共空间聊到私人空间,从电影、音乐聊到建筑、历史,始终还是一种陌生、异质的城市勾勒。通过电影这一媒介我们有幸见证了斯派克•李、伍迪•艾伦、吉姆•贾木许,当然还有马丁•斯科塞斯眼中的纽约,关于这座城市的传奇也将会一直书写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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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喜欢王尔德发型的毒舌犹太姬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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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0 大多数时间都做到了Witty,但是鲜有精彩的Intellectual的时刻,尤其是第三四集比较沉闷,但最后三集简直效果爆炸,我想这当然也和观看者是不是同意Fran的观点有关,她鲜少留有余地,正如她所说,她是一位Prosecutor,当我被审问时固然觉得不适,但当我站在她身边一同审问其他人时,是无穷的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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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来纽约是2010年,那时候我在想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地方,将来我还要再回来。第二次来是2012年,之后我在这里住到了第9年的开端,将来还会呆多久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在我心里纽约永远有一份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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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要去找找她和spike lee对谈的完整视频,太欢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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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了,太多言语和欢笑真的会折损诚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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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感叹 只有NYC才能产生出“女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这种物种。不知道她们是怎么做到把受过良好教育的下城精英范和波西米亚感杂糅起来 像是街角食物卖场里永远放在货架最高一排 永远不打折的蓝奶酪和鲱鱼罐头。味道冲 但极其昂贵。弗兰看起来就像桑塔格的姊妹 再加多一个安妮霍尔 是彻彻底底的纽约风味——我真是爱惨她们的长大衣里的马甲以及随意一句就能噎死人的witty remark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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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看的, 但怎么说呢,文化人聊闲天,witty funny,仅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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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就是一个大都市女知识分子solo脱口秀。金句太多了,各种直击心房,表面听上去是对纽约的各种抱怨:高得离谱的物价、找干洗店的困难、出租车屏幕上的细菌、因空气恶臭而关闭的地铁、完全不爱足球却要纳税支持这项运动、不看人走路的纽约客……所有的抱怨后面都是对纽约深深的爱,爱到别无选择,无他处可去。她真是太风趣幽默了,睿智尖刻,但完全不令人讨厌,你能感觉到她不屑一顾的态度之下是无比柔软细腻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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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NYC没有那么大的感情也就没有多大的共鸣。单方面观点输出确实比不上对话形式(Spike Lee太特么好笑了), 全程都担心老马丁要抽过去了。被Charles Mingus追了十几条街还跟Duke Ellington一起吃饭的凡尔赛故事真心羡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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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太好玩儿了,老是在生气,但又那么幽默和真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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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我看到的是超级自大和无知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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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人总会巧妙地去冲撞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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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两集比较好看!老马丁对纽约真是款款深情。Fran的魅力不在于她的观点是否正确或者是否有道理,甚至也不在于她的话是否有启发性,而是她的干脆、利落、狡黠、略带刻薄的个性。但Fran这种刻薄,甚至是她的冒犯也并不让我觉得不舒服,因为她对自己也一样狠,嘲讽别人的同时也不留情地自嘲,是纽约知识分子里较为讨人喜欢的那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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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 生於美國文化史上最後一段高雅與糜爛尚能共存的時光。想像她白天和Warhol 在Broadway 辦公室吵架,晚上回到仍未士紳化的East Village。即使對她不熟悉的人,也能從對話中關於藝術、資本主義、#MeToo、公共交通的小觀察小牢騷拼湊出這城市獨特的氣息和節奏。和Marty 可愛的友情再加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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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觉得woody allen一直在嘲讽的pseudo intellectual找到原型了。感觉很虚伪!大部分镜头还是在players club,一个特别exclusive的私人会所。我觉得虚荣(并没有错)只是表象,并不是本质,作为一个生活在纽约三年的人,觉得很表面,只会抱怨,还不如去看abstract纪录片更能体现纽约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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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世纪拳赛是绝佳社交派对,如果中间没有人在打拳就更好了;四十岁时才看到《绿发男孩》的结局;论如何谋杀安迪沃霍尔;山里见到狗熊记得高歌跳舞;书是一扇门而不是镜子;记得亲吻每一篇不慎落地的文字……尖酸刻薄的职业批评家对谈,想继续看个十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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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片子不值那么高分。弗兰反应和语速确实快,有幽默感,但是内容非常个人化,看待世界的方式也是纽约人视角的:认为纽约就是全世界,不需要踏出纽约外一步,除非是要赚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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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两集不如前面,但是彻底倒在Fran的阔腿裤下!她用手能力太强了,学她说话做手势堪比打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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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傲刻薄但是不输出负能量只是纯叨逼叨真是一种能力,羡慕。这个时代虽然没有那个时代的人质朴,但这个时代比那个时代受教育的人多素质好了;欣赏八十年代的尼龙连衣裙但是未必想回八十年代冬天蹲胡同里的公厕。一个时代的好与坏都是共存的,又不能挑挑拣拣,学会接受和爱每一个时代是我后半生要努力的事情。中年的我真是peace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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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oved to write until the very first time I got an assignment to write for money and then I hated to wri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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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敢想十年前的HBO公共演讲还能继续营业,还第一次目睹了杠精SpikeLee遇到对手,特别喜欢讲财富/自由的ep4和讲wellness的ep5。Fran是活在现象里的,这种思考方式让她能够做到与名词和概念保持距离,她的通透来自于精神世界与行为方式保持高度coherent,what a lif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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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有魅力了,我能听这个女人讲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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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段子是那种当下有点意思回头屁都不记得,甚至没有伍迪艾伦幽默,这评分大约是精神纽约人的集体高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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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hatred of money is very profound. However, my problem in regard to this, not my only problem, is that I love th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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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集开始展现了Fran非常privileged, conservative and white的艺术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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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七集我终于想起来Fran长得像谁了,像二册!马丁斯科塞斯太可爱了,生怕他笑岔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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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但更多还是关于观点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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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真是太能唠了,又辛辣又逗趣,但是跷二郎腿真得对脊椎不太好;她说不做艺术家是因为太享受这个事儿了;天赋的美妙在于绝对随机分布在世界人口中;一个为价格而非为毕加索的作品鼓掌的时代;地铁的艺术装置是为了灵魂,然而坐地铁的人都灵魂出窍了;养生是一种贪婪的邪风,是可以买的东西,关注长生不老却不关心生活;读书是一种志趣,让世界变大几十亿倍,书不该是镜子而是门;if you drop a book, you have too kiss it… Martin笑得也忒闹了,这么喜欢甜蜜的生活的配乐呢,罗马之于费里尼,纽约之于斯科塞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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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运动 不爱电脑 不爱聚会 ……是个很无聊的人吧 不 超级有梗 妙语连珠 果然最后一集有讲到读书 果然有趣的灵魂一定是喜欢读书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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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天蝎座老人在纽约相遇,掀起一场头脑核爆,不避锋芒,保持棱角,眼里递刀,至死发光。 |